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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要搬家了

不是指部落格般家

是真的要搬家了

 

事情的發生

只是因為我們要做一些事業

家裡本來就跟我們不太好的二伯發怒了

隨便找一個理由 (說甚麼我們偷他東西之類的)

就要把我們趕出去

本來我們就要搬出去

之前是計畫我高中

後來在用這個事業的時候

就改在11月了

但沒想到這次我們順勢的要搬了出去

給了50萬

要趕我們出去了

還說7天不搬的話

就要把我們的東西砸掉了

真是有夠...

不過現在剛好多了50萬

所以手頭資金夠了

應該可以成功搬出去

有一個三樓的房子

押金10000

月租5000

蠻便宜的

不過我比較想住在中正我朋友那邊

不過算了

這個危難的時機就不要計較這麼多了

至少不用再聽他們在那邊亂吠了

那隻狗的吵鬧聲再也無法傳到我們耳邊而讓我們崩潰 (獵犬?狼犬??)

這下可好

我們就順勢搬出去了

雖然是鬼月的拉

不過沒關係

我們契約是寫在9/15

..

那個二伯也真是...

難道不知道契約書如果第三方是第一方或第二方的老婆不能成立嗎??

根本不是見證人了

就連契約書也沒有叫律師來

自己寫一寫

不過算了

總算不用看他們的嘴臉過活了

所以啊!

你們以後可以到我家找我了^^

注意喔

已經搬家哩

不要在到那找我了喔!!

以後應該可以快快樂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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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色思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